树立“十种意识”合力围剿“老赖”

11.04.2016  08:01
  本报讯(记者 焦占伟)“今后,特别是今年,全省各级法院要在讲究执行方式方法的同时,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强化主动执行,反对无原则的调和。”这是记者3月31日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省高院决定,自4月1日起,将在全省法院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集中执行大会战,重点加大对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涉执行信访案件以及久执未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对拒执罪及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省高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惩戒的力度,要求全省各中院及时、定期在《山西法制报》上刊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扩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传播的范围,在全社会形成对“老赖”合围之势。

    据悉,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8583件(旧存5036件),执结47680件,执结率74.95%,执结到位金额258.82亿元,2015年比2014年新收执行案增加16917件,收案增加40.60%,执结案件增加7443件,执结增加18.50%;执结到位金额增加80.04亿元,执结标的增加44.77%。

    执行信息化是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据了解,今年,全省各级法院继续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有效应用,使用好全国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的管理,推进联合信用惩戒,推进执行信息公开,推进网上办案,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同时,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将严厉打击拒执罪常态化、反规避执行常态化、反消极执行常态化、反干预执行常态化,形成执行工作新常态。

    此外,全省法院还将积极探索审执分离,优化职权配置,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情况和问题,积极调研和制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自诉程序有关规定,建立执行工作与财产保全衔接配合机制等。

    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方剑锋表示,今后,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十种意识”,即:服务大局意识、法律底线意识、权利保障意识、执行规范意识、执行公开意识、市场规律意识、协调配合意识、文明执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创新意识,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在座谈时强调,全省法院要全力推进执行工作的“五化”建设:一要推进执行行为规范化建设,夯实执行工作的运行基础;二要推进执行过程的智能化,拓展执行工作的新格局;三要推进执行惩戒协同化,形成高效执行的社会合力;四要推进执行机制的科学化,保障执行工作的优质高效;五要推进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能力素质。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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