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交警在“禁停标线”施划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执法管理

01.03.2017  17:03

          今日上午,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关于在“禁停标线”施划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执法管理的新闻通气会。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通行秩序,解决市区主要道路停车违法突出问题,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清除“因乱致堵”现象。根据有关交通法律规定,太原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施划有“禁止停车标线”路段,开展违法停车执法管理,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执勤民警现场使用执法取证设备,对违停车

辆进行抓拍处罚。

          “禁止停车标线”是用以指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道路交通标线。本标线为黄色实线,既可施划于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又可施划于路面上,距路面边缘

30cm。黄色实线的宽度为15cm,或与缘石宽度相同,施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施划黄实线的路段全线禁止停车,包括临时停靠也不允许。

          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违法代码:1345)。
          处罚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山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

元罚款:(六)不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标志标线指示、交通信号灯指示驾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过道路不避让,或者不避让盲人的”。
          记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第三条第八项。
目前,在全市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路段有:
①五一路(山医二院周边道路);
②新建路、平阳路(部分路段);
③晋阳街全线;
④华新街(滨河东路南中环桥以北50M处东西方向的小巷)道路两侧、新通路 (与新华街垂直,南北向,长约200米)道路东侧。
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管理的实际情况,增加施划禁停标线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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