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山西省将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使用汽柴油
山西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国Ⅴ油品质量升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显示,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据介绍,省商务厅是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为做好2017年全省国Ⅴ油品质量升级工作,保障市场供应而下发的通知。
通知明确,做好2017年国Ⅴ油品质量升级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开展油品置换。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在新标准实施之前完成油品标志更新和油品置换等准备工作;二是严格市场监管。从2017年1月1日起,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油库和加油站不按照规定销售油品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按通知的工作目标,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得以落实,省商务厅要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施进度方案。要加强与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沟通,督促和指导中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及其他成品油批发企业负责制定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方案,保证加油站油品置换需求。督促全省各批发、仓储企业加快油品置换进度,做好资源调配,货源采购;各加油站做好油品置换和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采购工作,确保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油品升级工作关系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省商务厅表示,商务部门将加强与环保、质监、工商、物价等部门的密切联合,做好在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后的油品质量和价格监管,检查抽测加油站车用汽、柴油样品,对继续销售质量不达标的汽、柴油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油品升级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