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超新标准本月实施 朔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周密部署积极应对

08.09.2016  08:34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新的认定标准(GB1589-2016)从9月2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标准的顺利实施,连日来,朔州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加强领导、强化宣传、集中培训、调试设备、制定预案等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整治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18日开始至2017年8月31日结束。整治重点内容为: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托超限检测站,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检查,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按照新修订的(GB1589-2016)标准计算超载比例,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赵勇 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