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万柏林分局——为了仨纸箱 四人进班房

31.08.2015  11:35
 

49岁的老郑是平遥人,去年带着19岁的儿子小郑来到我市,在小井峪街和朋友一起开了家水果店,为了照看生意,父子俩就租住在水果店的楼上。水果店旁边,是46岁的河南人富大姐和22岁的儿子小安开的一家废品收购站,两人也在楼上居住。两家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比较熟识,一直相安无事。8月23日晚10时许,老郑外出归来后,发现堆放在店里的废纸箱被合伙开店的朋友卖给了富大姐,而那堆纸箱是老郑亲手整理的,他还记得里面有3个比较新的,可以用来装水果。于是,老郑找到富大姐要买回纸箱,可纸箱已被富大姐整理好卖了出去。富大姐让老郑从其它的纸箱堆里找3个拿回去用,可老郑不大情愿,而且找了半天也没找见个合适的。在此期间,双方你一言我一语,说着说着就吵吵了起来。老郑生了气,气呼呼地回家吃饭,而富大姐也回到了自家楼上。

事情本该就此结束,可当晚11时许,老郑吃完饭到楼下与邻居闲聊,想起刚才与富某的不快,忍不住发牢骚数落富大姐的不是,还随口骂了几句。巧的是,富某正好从楼上走下来,听到了老郑的话,便上前与老郑理论。话不投机,两人很快扭打在了一起。小郑和小安听到楼下有吵闹、打斗的声音,赶紧跑下楼来查看。看到自己的亲人正在打斗,两个小伙子都不冷静,也加入了“战团”。事情越闹越大,邻居一边使劲拉架,一边报了警。

公安万柏林分局小井峪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可双方仍然互不相让,且态度蛮横。经调查,双方相互打斗并各自造成对方轻微受伤,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殴打他人。最终,民警作出处罚,老郑和富大姐分别被行政拘留3天,而小郑和小安则被分别行政拘留5日。本报记者张晋峰通讯员王佳强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太原晚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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