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人大出台办法规范专题询问

24.06.2014  10:09

近日,湖北省枝江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专题询问是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有组织地就有关问题开展的询问。专题询问的议题是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专题询问的询问人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被询问机关为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被询问人为被询问机关的主要负责人。

专题询问采取现场面对面“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询问人提出问题应紧扣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被询问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应当场如实回答询问,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经主持人征得询问人同意后,会后三日内将书面答复报市人大常委会和询问人。专题询问后,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对审议情况和专题询问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有关机关应当在会后三个月时间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适时组织对专题询问的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监督。被询问机关对意见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依法提出质询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

据枝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克焕介绍,近几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代表建议办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题询问,收到了明显的监督成效,也积累了较好的操作经验,出台《办法》旨在将专题询问纳入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湖北枝江市人大常委会 马昌华)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