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与有关市县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5.10.2015  09:26

      10月13日下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与有关市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的6起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有关市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剖析发言。
  针对从严落实公安队伍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刘杰要求,对分管的复杂问题与多发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班子、队伍的思想波动、生活变化及时掌握了解。要干事创业,用心想事,用智谋事,用力干事,用情共事。要坚持腿要勤、眼要勤、耳要勤、嘴要勤,始终把“四项整治”作为提升公安队伍管理水平的重要着力点,以身示范,切实担负起组织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