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腐败重灾区到“反腐试验田”——来自山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报告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8-01-08 11:25 分享
几年前,这里因塌方式腐败受到全国关注;如今,多个省市的干部前来学习监察体制改革的经验。从腐败重灾区到“反腐试验田”,山西省破茧化蝶。
自2017年3月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以来,山西省严格落实中央部署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蓝图”,转隶组建率先起动,用制度确保监察全覆盖,不断把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
反腐败的战略性进攻
2014年前后,山西省多名高官因贪腐落马,塌方式腐败的阴影笼罩在三晋大地。在这种情况下,中央确定山西省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三个省份之一。
“前几年山西腐败问题频发,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中央把山西作为试点是反腐败的一种战略性进攻举措。”2017年初,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山西试点的意义。
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表示,山西将担当好中央赋予的这项重大改革使命,拿出高质量的试点“样品”,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2017年春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山西迅速铺开。从1月18日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到3月30日省市县三级131个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省转隶人员全部到位,案件线索全部移交。
晋中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丁利军介绍说,为保证新组建的纪委、监委队伍干净、纯洁,组织对每个转隶干部进行多次谈话,每位转隶干部要通过查档案、查个人事项报告、查民意、查业绩、查线索、查案件的“六查”,严禁“带病”转隶。
监委成立后,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全省三级纪委监委机关信访、案管、案件审理和执纪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的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63%,其中一线监督执纪人员占48.5%,执纪监督室与执纪审查(调查)室人员编制比例达到6:5,做到了机构增减平衡、职能人员配置优化。
腐败重灾区的“反腐全覆盖”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底,山西省各级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对象共计297万人,其中“关键少数”有16.7万人,非党员对象53.9万人。与以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对象相比增长18.74%。
监督全覆盖让“漏网之鱼”无处可逃,震慑力大大加强。阳泉市盂县国土资源局某下属单位会计高某某,为了满足疯狂购买彩票的开支,在2017年4月至5月期间挪用大量公款。高某某认识到自己虽不是共产党员,但是公职人员,属于新组建挂牌的县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为争取宽大处理,高某某最终到盂县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山西省还开展了乡镇监察试点工作,在乡镇一级派驻监察员。通过县级监委赋予乡镇纪检干部监察员的职责和权限,协助乡镇党委开展监察工作。
记者在平遥县中都乡了解到,2017年11月该乡完成监察员驻派工作,目前全乡有3位监察员、2位助理监察员。
中都乡监察员乔锦明一直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他对记者说,现在全乡卫生院、小学、供电所等单位的700多人全都纳入监察范围。“以前乡村的这些部门简直是失控状态,我们干着急。现在好了,有了‘尚方宝剑’,对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效果很好。”
山西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建华表示,山西省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监察对象,扩大了监察范围,实现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构建了全面覆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体系,强化了反腐败的威力。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记者在山西调研了解到,各级干部普遍认为,党中央把山西确定为改革试点之一,最受益的是山西广大干部群众,为山西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提供了宝贵契机。
2017年1月至10月,山西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万人次,同比增长16.8%,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1万人次,同比增长28.4%。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成为常态,管党治党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与此同时,监委查办案件中,“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充分彰显。记者了解到,许多原来没“啃”下的案子,如今快速查结,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平均用时2.3天和22.5天,案件查办效率大幅提高。
制度优势在不断转换为治理效能,汇聚成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能。2017年前三季度,山西省GDP同比增长7.2%,14个季度后首超全国平均增速。山西经济在改革中焕发出转型发展的新活力,走出了长达两年多的最困难时期,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向好,增长基础持续夯实、质量效益明显改善,由疲转兴的局面更加稳固。
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山西从一度政治生态恶化的受害者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受益者。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逐步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持续增加,山西必将实现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记者 胡靖国 王井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