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来晋调研《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
本站讯 11月10日至13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云龙一行来我省就《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参加调研。调研组在太原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政府《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水利、林业、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提供了书面材料;赴运城市永济市实地调研了虞乡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情况、蒲州发电厂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舜帝森林公园等,并听取了运城市《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赴临汾市吉县实地调研了马家河小流域水保治理工程、河吉高速公路弃渣水保治理点等水土保持工程。
王云龙副主任委员指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贯彻实施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依法履职,让法律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真正发挥关键性作用。他强调,山西水土保持工作任务也很重,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要认真总结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法律的有效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城镇化建设、生产建设项目开发、农业生产等活动中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刘宁副部长认为,山西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不懈地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治山治水,涌现出昔阳县大寨、阳高县大泉山、离山县王家沟等治理典型和“户包治理小流域”“拍卖治理四荒”等先进典型。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以来,山西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狠抓立法,通过四年不懈努力,修订出台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严格监管,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创新机制,不断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促进了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他强调,要坚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全面做好水土保持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将水土保持作为各级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组织保障;要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统筹解决农民生计和改善生态问题,切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进程;要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升水土流失科学防治水平,山西省要加快省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进程,分区科学确定防治目标和任务。
按照调研组的要求,就贯彻实施好《水土保持法》山西将重点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围绕重点工程,加大水土保持建设和投入力度。特别是按照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结合山西实际,从我省经济总量最大、人口集聚最多、生态环境最弱的汾河流域入手,推进以汾河两岸、东西两山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重点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
二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国家要求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长期补偿机制,有效弥补财政治理资金投入的不足,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步伐。
三是认真做好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编制中长期水土保持规划,综合推进生态脆弱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系统修复。同时,结合国家实施的脱贫攻坚工程,将水土保持规划与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实施水土保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水保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
四是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水保建设氛围。
来源:省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