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初审
7月1日,市十四届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召开第七次(扩大)会议。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和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报告(讨论稿)。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所作的《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芳介绍了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讨论稿)》。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和卫生代表小组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和审议意见报告(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法规的部分条款和审议意见报告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委员和代表们认为,《条例(草案)》符合立项论证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体现了控制吸烟的公共治理理念和减少烟草侵害的立法宗旨,明确了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管理与自律相结合的控烟工作原则,突出了北京特色,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充分吸收了人大代表、各相关利益主体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报告内容全面,聚焦问题准确,对下一步条例的完善和出台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会议原则通过了委员会审议意见报告。同时,与会委员、代表还对控烟范围、政府管理、社会参与和法规执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康林在讲话中指出,烟草危害已成为当今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国于2005年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控制吸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国际责任。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在控制吸烟立法方面要走在全国前列,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他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公共治理的理念做好控烟立法工作。一方面要明确政府责任,另一方面要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方面做出制度安排,在强调公民自律的同时,强化经营者、管理者的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孙康林副主任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要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审议意见报告,为7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审议奠定良好基础。
市人大卫生代表小组的部分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