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2015年屯里镇庄子村等21个村1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县扶贫局委托,对吉县2015年屯里镇庄子村等21个村1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SXWCZFCG-2015-031
二、项目名称:吉县2015年屯里镇庄子村等21个村1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为发挥我县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闲置荒山荒坡多的优势,大力发展扶贫光伏发电工程,在21个村庄分别建设一座100kw光伏发电站,建设规模3亩地。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年发电量在13-15万度左右,使用年限25年以上。项目收入按照市、县光伏发电管理中心的管理办法,通过规定程序运用村扶贫开发事业的多方面投入,大力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进程。
2、招标范围: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资金来源:国家专项扶贫资金;
4、本次招标共分七标段,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一标段:屯里镇窑渠村光伏发电站;
二标段:壶口镇留村光伏发电站;
三标段:屯里镇庄子村、窑头村、东城乡雷家庄村、太和村四村光伏发电站;
四标段:吉昌镇兰村等五村光伏发电站;
五标段:车城乡车城村等三村光伏发电站;
六标段:壶口镇中市村和文城乡文城村等四村的光伏发电站;
七标段:中垛乡马连滩等三村光伏发电站。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中含有太阳能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与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提供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9)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10)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800元/套,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开标二室(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处);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县扶贫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835708382
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534090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