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村来了“法律顾问” 矛盾纠纷找他帮忙

30.06.2014  11:18

 

今年以来,山西省委政法委在全省开展了“一村一警”活动,要求政法干警每人包一个村,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村发展经济,等等。活动开展以来,襄垣法院高度重视,派46名干警包46个村,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打实帮助解决纠纷,得到了村民的认可。截至6月15日,法官共宣讲法律18次,化解矛盾纠纷32起。

一场法律咨询,回答25个问题

5月7日,襄垣法院夏店法庭的法官一行3人来到该庭法官所联系的夏店镇马喊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他们在村中间摆上桌子,挂起横幅。今天主要是围绕农村留守人员开展的一场法律宣传活动。这期间因为法官已来过好几次,村民们三三俩俩围了过来。这时有一女村民走到该庭负责人赵秀娟法官身边说,“丈夫在外打工,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不知怎么办?”。赵法官告诉她:“国家现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很重视,刑法专门对此设了相应的罪名。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或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听赵法官这么一说,她似乎明白了,说现在就给她老公打电话。不一会儿一名年龄60岁左右的老人来到指导员张婷婷的面前。他说:“姑娘,我没有孩子,只有一串院,村里有人和我说,他负责我以后的养老送终,在我百年后,将房子给他。不知这样行不行?”张指导员告诉他:“法律对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有专门规定,你们双方可以签订一个遗赠抚养协议,对你和他的权利义务都写清楚,这样就有保证了”。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中午,法官们共回答了25个问题。

一次巡回审判,群众深受教育

6月10日,下良法庭负责人张丽娜和指导员杨庆红来到法院联系的古韩镇南里信村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建筑合同纠纷案件。2013年8月,原告徐某与被告姜某签订修建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修建楼房,建筑面积为273平方米,每平方米540元,合计147420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口头协商,在原定面积的基础上,另行增加修建5.2平方米。工程款变为153228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履行了大部分合同内容,被告亦支付原告130000元工程款。后双方因对一下水沟采用何种材料修建发生争议。工程完工后,被告姜某拒付剩余施工款项。随即原告起诉,法院两次传唤被告其均未到庭。负责联系该村的法官在走访中得知被告就在家中,便告诉了下良法庭的同志,随即他们决定现场开庭就地说法。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均指责是对方违约,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对建筑进行实地的勘验和丈量,围观的群众对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纷纷认为,事情不大,双方应该坐下来说说就算了,不需要让法官费这么大的劲。有的群众说,没想到法官会来村里开庭。在电视上有时看法官到乡村开庭,以为拍的是假的。现在相信是真了。法官主动上门送法,这不仅让我们了解了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也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经过开庭,双方均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清醒的认识,并表示出了调解的意向。

一心化解纠纷,四次登门劝和

5月8日,在经过王桥法庭庭长李丽霞和同事四次登门调解后,侯堡镇刘家岭村范某诉刘某土地侵权纠纷一案双方均作出让步,案件最终调解。范某和刘某系一个村的,双方因为宅基地与承包耕地纠纷一事发生在多年前,原告范某多次找相关部门解决并上访,均未能化解。得知村里来了法官,要开展“一村一警”驻村活动。范某一时像找到了“青天”。见到法官他一口气将事情的经过和多年的维权吐了出来。法官认真的听,并告诉他就他反映的情况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告知他此案由王桥法庭管辖。他不停地向法官道谢。接手案件后,李丽霞庭长带领法官4月29日下午,深入其反映纠纷的田间地头了解情况,勘察现场,由于双方矛盾过大,一时争吵得不可开交。李庭长见状,只好劝双方先回家冷静一段时间再说。随后,李庭长去镇里找农经站的同志,到村里找原任支书和村干部,找双方邻居,想详细了解一下此案情况。一开始大家都有所顾虑,怕说了真话惹了双方当事人。李庭长每次去找相关人员均表现出一幅坦诚的样子。最后他们均被李庭长的执着打动了,纷纷说出了实情。在李庭长第四次登门后,原告说:“真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法官,我的事好像成了你们的事,比我都着急。我也想通过了,差不多就行了。我听法官的,法官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见原告的所松动,随即法官又找到了被告。被告也说出了和原告相似的话。李庭长此时心里一下轻松了许多。她明白此案如果判决,效果并不好,只有调解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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