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村戒毒所“四必须”严把班组长选用关

01.04.2015  12:30

 

    戒毒人员班组长选用是戒毒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而敏感环节,历来受人关注。近日,董村戒毒所出台了“四必须”新规,严格戒毒人员班组长选用条件及程序,取得了明显效果。
  具体内容一是必须个人如实汇报。对拟任班组长的人选,要求个人必须如实汇报自己的家庭社会关系、吸戒毒次数、受处理情况等,严把“三进宫人员不能担任班组长”这一关口;二是必须核查管控信息。要求对照公安机关提供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详细信息》,必须查清查实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有问题的坚决不用;三是必须调查检举线索。针对他人有反映检举而本人拒不认可的情况,必须向原决定机关、原执行机关发放《协查函》,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有结果;四是必须严格民意测评。明确规定,民意测评率低于90%的,取消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