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杏花岭分局打掉一个盗窃玻璃门商铺和便利店犯罪团伙 破获系列案件50余起

14.08.2015  13:36

分局开展 夏季攻势”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杏花岭分局涧河责任区刑警队以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为工作重点,针对近期辖区内临街玻璃门商铺和便利店被盗窃案件多发现象,专门组织精干力量对 此类案件的作案特点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案发情况加强巡逻和侦查,于  8月5日凌晨5点左右,在旱西关桃园路口将正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16岁,太原市人,无业)抓获,经过对其突击审讯,得知其同伙张某某(男,19岁,山西大宁县人,无业,2013年曾因盗窃被晋源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现在我市万柏林区后王村某宾馆暂住,民警立即前往该处,于当日11点左右将其成功抓获,并在其暂住地查获赃物小米手机一部。

经查,今年6月份以来,李某某、张某某伙同张某(在逃)经过预谋,趁夜间无人之际,分别窜至我市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尖草坪区等地,选择临街玻璃门商铺和便利店为作案目标,用改锥等作案工具将店内抽屉撬开后,大肆盗窃现金、香烟、手机等财物,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所得赃款已全部挥霍。

6月22日凌晨,李某某伙同张某某、张某三人窜至杏花岭区新开南巷的一家便利店,张某在外放风,李某某、张某某钻入店内,撬开店内的两台收款箱,将收款箱内的现金盗走,后李某某到店内卖肉的摊位,用力将抽屉拉开,盗走抽屉内现金,盗得现金后,三人在附近小区将赃款清点后平分,每人分得900余元;7月30日凌晨,李某某、张某某、张某乘出租车来到尖草坪区小食品批发市场门口,翻过铁门进入市场最里面,张某某进入店内盗窃,张某和李某某在外面放风,盗窃了六家商铺,共盗得现金14000余元、联想手机(未追回)、小米手机(已追回)各一部、香烟等物品,所盗现金、香烟三人分赃后挥霍;8月3日凌晨,李某某、张某某二人窜至迎泽区水西关南街一服饰店,李某某将门把手踹弯后,两人进入店内盗窃,在收银台内盗得现金2200元,李某某分得800元,张某某分得1400元,赃款已全部挥霍。

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张某已网上通缉,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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