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 全年累积12分暂停运行一年
12.01.2021 07:49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连日来,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太原龙城伯乐等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的现场运行情况展开专项执法抽查。全市44家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已于去年实现百分百全覆盖。
据介绍,我市每年实行机动车排放检测的各类车辆约有70万辆,这些车如果未达到排放标准就上路,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因此,为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我市定期展开专项执法抽查,重点核查外省(区、市)登记的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车辆的现场检测情况,由此达到对重点车辆排放检测数据年度核查率的百分百,确保所有车辆均能达标排放。
抽查过程中,技术人员主要通过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外观检验环节、釆样环节、分析测量环节、数据传输环节等实行全方位检查,并按照《山西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服务记分制管理制度(试行)》进行记分,发现问题现场做笔录,并交由相关部门予以扣分处理。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并督促检验机构整改到位,处罚不到位的,将进行追责。当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全年度累积扣分达到12分时,该机构将被责令立即整改,并暂停运行一年。
本文来源: 太原新闻网
12.01.2021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