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2+3”机制推动普法宣传与依法行政

07.07.2016  18:13

本报记者  王秀芳  通讯员  刘洋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之年。山西省水利厅力推“2”个机制健全普法依法治理保障,采取“3”项措施推进水利依法行政,为推动全省  “六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健全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

  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山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水行政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强化执法和普法并重,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典型水行政执法案件的示范效应,在执法中大力宣传水法治,提高普法实效;做到水利行业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教育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推进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山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水产监管、渔政等行政执法职责和队伍进行整合,组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为水利、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形成分工明晰、权责明确的执法体系和协作顺畅、处置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3”——推进水利依法行政

  推进水利系统“三清单”,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山西省水利厅按照工作需要和实践发展,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承接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水利部有关涉水行政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服务目录,组织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培训工作,确保按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顺利开展审批事项。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山西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综合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修订完善水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和水政监察证件的申领和换发工作;严格执行水政监察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制度,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开展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注重预防和明确责任,积极排除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将矛盾和问题预防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及时依法、公正化解矛盾和纠纷,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化,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在完成好“2+3”机制的同时,山西切实做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实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依法治水,建设法治政府;统筹推进水行政立法工作,扎实开展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做好立法相关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交流和推广典型经验,共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报 第3844期  专题版      出版日期:201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