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配电室及办公室电气维修询价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的委托,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配电室及办公室电气维修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配电室及办公室电气维修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5-08-06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询价共设1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吸顶圆球灯 | 73 | 套 | 65709 |
2 | 格栅灯 | 40 | 套 | |
3 | 格栅灯 | 98 | 套 | |
4 | 筒灯 | 280 | 套 | |
5 | 插座 | 68 | 套 | |
6 | 空气开关 | 102 | 套 | |
7 | 铜芯电力电缆 | 85 | 米 | |
8 | 高压三相刀闸开关阿及带电安装 | 1 | 套 | |
9 |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 160 | 米 | |
10 | 墙壁开关 | 96 | 套 | |
11 |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 185 | 米 | |
12 |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 255 | 米 |
报价单位的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注:本询价通知书涉及的所有采购的货物、服务等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询价通知书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证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
七、询价通知书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11
3、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李女士、薛女士
联系电话:0351-2021630,18135113856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4日下午15:00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6016300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薛女士
联系电话:0351-2021630,18135113856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