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需到基层锻炼3个月

10.10.2017  06:43

  太原市行政机关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要到基层锻炼3个月。9月28日,市人社局出台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新录用公务员实践锻炼的基层单位是指市公安局所属派出所,从事岗位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治安管理等直接服务群众或重点工作的一线岗位;其他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实践锻炼的基层单位是指县(市、区)所管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从事岗位主要包括村(社区)服务、信访接待、窗口服务等直接服务群众或重点工作的一线岗位。在基层锻炼期间,除完成锻炼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外,还要记好一本工作手记,完成一篇心得体会,撰写一个工作案例,参与一项实事工作,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

  基层锻炼期满后,由各招录机关(招录县、市、区)会同基层锻炼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基层锻炼情况将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时,各招录机关(招录县、市、区)要对试用期满公务员开展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严格实行基本能力认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