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与直属机关各党(总)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11.08.2017  08:23

机关党委与直属机关各党(总)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明确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8月8日下午,机关党委与直属机关各党(总)支部在21层中会议室举行了《省国资委直属机关党(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

会议由机关纪委书记李广顺主持,驻委纪检组综合室主任王国平以及直属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签订仪式,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侯志彪代表机关党委与30个党支部签订了《省国资委直属机关党(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受委党委常务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曹慧昌委托,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侯志彪强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一项任务,更是一次教育、一份责任、一次警醒。各党(总)支部书记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要时刻牢记担当尽责,切实扛起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支部书记和处长的“一岗双责”,主动担责不放手,转变作风不懈怠,执纪问责不含糊,带头守纪不动摇;要时刻抓遵规守纪的警示提醒,盯住干部职工的口、手、腿常提醒,重点把握好“四风”节点的监督提醒。

签订仪式结束后,机关党委向各党(总)支部发放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和《省国资委机关文明守纪公约》,由各支部监督每名党员干部做好廉洁自律承诺,遵守文明守纪公约。通过一系列举措,形成了人人担责上肩、齐抓共管履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