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06.01.2015  12:19
      日前,省农业厅下发通知(晋农饲奶发〔2014〕3号),要求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省的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稳定,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认真开展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各市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解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巡查范围,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监管目标单位责任到人、监管到位;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新修订的饲料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查扣和销毁“三无”产品,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添加行为;要继续加强供应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及供应奶吧的生鲜乳收购站的质量监管,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完善台账记录、严格不合格奶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大节日期间的市场巡查力度和抽检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和监督执法,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做好查处上报和案件移交的工作。    二、认真开展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今年我省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进一步安全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但是也发现,部分影响质量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的监管仍有漏洞和盲区,整个行业的责任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为此,请各市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全省饲料和生鲜乳法律法规培训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重点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不合格企业和不合格产品,以及今年全国例行监测不合格企业及其产品,跟踪检查,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认真完善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各市要在认真开展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克服麻痹思想,未雨绸缪,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各级饲料奶业管理部门要根据省厅制定的《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市级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对县(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确保辖区内的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