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第十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
15.12.2015 17:2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现对2015年9月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通过虚假广告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伪,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患病要及时就医,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7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5.12.2015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