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朝阳小区供暖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公安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山西省公安厅朝阳小区供暖采购及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编号:SXGYZB-ZC-20150015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朝阳小区供暖采购及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分为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预算金额:1293800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内容 |
1 | 山西省公安厅朝阳小区 供暖采购及服务 | 项 | 1 | 1、冬季供暖的全部用煤和炉渣的清运以及锅炉运行期间的全部费用。 2、供暖前和冬季运行期间以及供暖结束时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 3、工人人员工资。 4、锅炉炉内排管更新。 |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方式、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3.供暖期: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4.供暖地点:山西省公安厅朝阳小区。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的资格条件:具有国家CMA认证机构授权部门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2015年内)。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范围内包含煤炭的生产或销售)(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具有国家CMA认证机构授权部门出具的煤炭检测报告(2015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9.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10.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11.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12.投标人认为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平阳路426号大和昌业大楼2304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饭店晋盛楼5层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饭店晋盛楼5层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山西省公安厅
地址:太原市五一路36号
联系人: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426号大和昌业大楼2304室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0351-8066157
传真:0351-80661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