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召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现场会

12.12.2014  14:48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2014年12月11日上午,朔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现场会在朔城区公安分局隆重召开。总队防火部副部长朱江,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邬光明、总队防火部法制处处长高磊、朔州支队支队长张宏军、朔城区常务副区长李杰及全市各县区公安分局局长、分管消防副局长、消防大队长和城内派出所、部分农村派出所所长以及专兼职消防民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胜利主持。 会上,与会领导和参会代表观看了朔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专题片,朔城区公安分局局长赵向诚做了题为《发挥基层警务优势,创新消防监督机制,全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典型经验介绍。 总队防火部朱江副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朔州市公安局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为试点单位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抓住了关键,对深入推进全市派出所依法落实消防监督职责和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就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朱江副部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希望全市公安分局、派出所和消防专兼职民警要认真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和职责任务,坚决摒弃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自家事”的错误思想和“消防工作可抓可不抓、可干可不干”的错误认识,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发挥优势作用,从源头上杜绝失控漏管的被动局面;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市各公安分局要以宣贯《山西省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为契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责任体系。同时要结合消防控制室和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双达标”创建活动,参照“双达标”创建活动标准和此次朔城派出所现场会的经验做法,努力形成一整套符合朔州派出所实际的监督体系。此外各地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好警综平台,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动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职责。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日常督察和考评工作,检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真实性、实效性,避免只求数量、不顾质量的错误倾向,努力提高消防监督能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联合执法,形成消防工作联动机制,严防失控漏管。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邬光明局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学习借鉴城区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先进经验,全面分析、研究和部署本局派出所消防工作,按照《朔州市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及考评细则》的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公安派出所综合考评和等级考评的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定期督促检查,务求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全面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市各县区公安分局要应用好派出所警综平台消防业务系统,全面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部署开展本级、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尤其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要组织相关警种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巡逻防控等方式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稳定。 会议期间,与会领导深入朔城区公安分局张蔡庄、南城和北城派出所,对三个试点单位消防制度、库室、宣传版面和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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