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格局

16.06.2016  19:36


  一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开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剧院等非营利文化设施,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等方式在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二是鼓励社会力量自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兴办的图书馆(室)、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场地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主办、承办、协办、冠名、合作、捐赠等方式参与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三是着力培育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主体。依法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为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创办文化实体创造便利条件;建立政府专项引导资金,以奖励和补助的形式培育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主体。四是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意义和针对农村群众,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文化惠民项目。(来源:朔州新闻网)

 


外交部山西全球推介活动在京举行
  共享转型发展新机遇,共赢开放合作新未来。文化厅
王晨在山西就人大代表工作进行调研时强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