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法院柔性执法促和谐

05.03.2016  15:20

本网讯(尚磊)近日,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案件,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干警的锲而不舍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

2014年12月,因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林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雷某经济损失2万余元。林某一直不赔偿,雷某无奈之下向朔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朔城区法院执行局及时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林某,并且通过其家属向其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林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且经多次传唤,拒绝到庭。

执行法官多方打听,得知了林某的新处所,登门找到林某。考虑到其因为该案服过刑,如果断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的话,不仅该案执行不了,反而会加剧双方的矛盾。于是执行法官通过讲解人情和法理给被执行人做工作,促其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刚服完刑,目前也是在帮亲戚做些零工,实在无经济能力。执行法官特意反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共同协商解决。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断劝说和开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确定了具体的给付方案。

 

当执行法官将第一批款项5000元现金交到申请人手中时,申请人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对于执行干警们来说,能够运用柔性执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是他们心中最大的满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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