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失信者非法处置查封财产获刑

31.05.2016  06:10
  本报讯(通讯员 乔浩)近日,朔州市朔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的案件,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三年。这是该院今年首例因被告人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交付公安机关执行有期徒刑的案件。

    被告王某某起初因民事纠纷被起诉到朔城区法院,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催讨欠款未果,不得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某四处躲避,拒不支付欠款,该院依法将其所有的车辆原地查封;王某某得知后,秘密将已被依法查封的车辆进行了隐藏转移并逃之夭夭;于是该院将其列入老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移交到了公安机关。在外逃债近半年后,王某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到案后,由于其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现已被收监执行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陈伟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