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瞒报者一律不得提拔

04.02.2015  09:28

      我省2014年抽查核实196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从今年1月开始,我省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的基础上,实行“凡提必核、凡备必核”,即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巡视工作和群众举报反映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要进行抽查核实。同时,在全省开展的甄别处理一批、调整退出一批和掌握使用一批“三个一批”干部工作中,对需要甄别的领导干部,也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查核。
        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中央明确规定,要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重点是对领导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包括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两种方式。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3%至5%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主要是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重点抽查。2014年,全省共抽查核实副处级(或相当)以上干部1961人,其中省委组织部直接抽查核实省管干部79人。
        为确保我省抽查核实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省委组织部于去年3月牵头建立了由14个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规则,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11个市委组织部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也全部建立了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目前,全省已形成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信息查询机制。
        针对查核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对存在少报、未报问题较轻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书面函询、限期改正;对存在严重漏报、瞒报的干部,及时以调查核实、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查处。根据抽查核实情况,省委组织部对20名省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领导干部的戒惧意识普遍增强。
        为着力发挥抽查核实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中的作用,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出台抽查核实结果处理试行办法。通过抽查核实,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存在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将问题线索移交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记者 田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