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制度措施
03.12.2015 11:07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针对企业破产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研究论证相关制度措施,如完善司法解释,规范破产程序,完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制度。财经委员会将与有关部门加快对企业破产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论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作兴等30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企业破产法一些规定过于原则,对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破产企业不良贷款记录消除、破产企业税费减免核销、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报酬支付等问题缺少规定,影响了破产案件审结的效果及效率,建议修改企业破产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企业破产法对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全面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该法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矛盾,审理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更好发挥企业破产制度在改善企业风险预警、重整重组企业经营、合理调整债务关系、加速有效资产重新配置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 王伟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03.12.2015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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