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补换身份证6月起可在居住地就近办理

12.05.2016  11:19

      记者5月11日从省公安厅获悉,6月1日起,在省内居住的山西省户籍人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不需要再回到户籍所在地,群众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办理。
        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时,依托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对,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确认制证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信息一致后,生成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缴纳相关费用即可。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记者 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