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各地扶助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汇总

21.03.2016  11:28

 

  今年,河南省将突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壮大市场主体,实施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工作,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上海今年将为“专精特新”企业建起“白名单”和数据库,精准支持在国际、国内细分市场上具有行业领导力、代表“上海制造”水平的中小企业。

   福建出台《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发展目标——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以上。

  建立“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入库进行培育——

  ◎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拥有技术创新团队,建有研发机构,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

  ◎企业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扶持措施主要有——

  ◎优化发展环境

  培育对象的发展项目优先列入省、设区市重点建设计划。

  培育对象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全部纳入网上审批、限时办结。

  ◎加大研发支持力度

  培育对象独立或联合申报国家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开发专项、技术改造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或优先立项支持。

  对外委托的科技创新服务予以补助,每年最高20万元。

  ◎加快研发机构建设

  对培育对象组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的六条措施予以奖励。

  ◎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

  对培育对象在福建省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分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

  ◎支持市场开拓

  鼓励培育对象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会,按相关规定予以展位费补助。培育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的,参与省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并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且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同一项目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签约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培育对象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的,按并购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培育对象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培育对象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职务发明专利,每家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相应补助。

  ◎强化创新人才支撑

  试行“一项目一议”“一团队一议”的支持办法,探索“重大项目+高端团队”的引才聚才方式。

  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赴培育对象创业,经同意离岗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对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培育对象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后补助奖励。
 
   今年河南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今年,河南省将突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壮大市场主体,实施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工作,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据河南省工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着重优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环境,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实施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工作,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政府已经决定,设立规模10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尽快投入运营,支持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

  此外,今后河南省还将完善服务,加快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上半年建成省枢纽平台,实现与窗口平台互联互通,年内建成全省统一、覆盖三级的网络体系,为广大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重庆市力争新建50个微企创业服务平台

  为打通创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月,重庆市工商局已在6个区县试点建设微型企业创业服务平台,争取实现“学生创业不出校门、市民创业不出社区、农民创业不出村镇”。今年内,这样的服务平台将力争建成50个。

  近年来,重庆市出台了“一揽子”帮扶政策,促进了微企健康发展。然而,在一些偏远的地区,创业则显得更加艰辛。

  为打通创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重庆市工商局在涪陵、沙坪坝、巴南、綦江、梁平、酉阳等6个区县开展试点——试点区县在远离辖区工商所的高校、乡镇、社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地点,利用其就业指导部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场地和人员,设置微型企业创业服务平台。

  微型企业创业服务平台将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发放相关申请表格、打印并发放新设微型企业营业执照等服务。同时,协助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微型企业创业者进行网上填报,办理各项网上申报业务。

  通过这样的方式,为更多有创业意向的人群提供帮助。重庆市工商局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推广,力争今年在全市建成50个微型企业创业服务平台。

   上海将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白名单 

  上海今年将为“专精特新”企业建起“白名单”和数据库,精准支持在国际、国内细分市场上具有行业领导力、代表“上海制造”水平的中小企业。上海市中小企业办制定的2016年“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透露,今年的重点任务就是围绕“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实施“隐形冠军”提升培育计划。

  在市级层面建立“白名单”后,上海市中小企业办将根据名单对标全球细分市场领导者、行业领先者,制定提升计划,对企业开展的国际合作、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等进行持续支持,使企业巩固及成长为国际性细分市场的“隐形冠军”。同时,加快企业家人才培养,对“隐形冠军”企业提供政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

  区级层面,依托各街道(镇)、分中心、园区充分排摸企业情况,选择一批高成长性、具有行业领导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备资源库。同时,建立企业培育和更新机制,与高校专家、第三方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制定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标准。

   河南设立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孵化器一次性奖100万元

  河南省将设立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省级及以上大学科技园,省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河南省政府2月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大力培育研发设计服务新业态、努力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等14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河南省科技服务业发展。

  河南省将设立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对各类投资主体利用闲置楼宇和厂房构建众创空间的,按其改造费用50%比例(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此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众创空间提供的宽带网络、公共软件服务、公共技术平台购置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省级及以上大学科技园,省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对已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经年度考核合格,按照其上年度服务数量、效果等量化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行成本补贴。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投入的孵化资金按不高于20%给予配套支持。

  《意见》还提到,郑州、洛阳及其他有条件的省辖市要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以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为载体,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打造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转移枢纽,引进境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科技成果,承接国内外科技成果在河南省落地转化和熟化。

   上海市经信委与建行上海市分行:合力支持“双创”

  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日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建行上海市分行签署“星罗科技园”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启普惠金融新篇章,打造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新模式。

  上海市经信委整合各方面资源,围绕产业布局、发展布局,全面支持科技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在扶持上海市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过程中的引领和推介作用。

  建行上海市分行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配合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量身定制“星罗科创”金融服务整体方案,以超前的经营理念、独创的金融产品和优质的全方位服务对接政府、园区、企业等多层次、多维度需求。“星罗科技园”作为方案重要板块,是建行上海市分行围绕“十三五”规划六大承载区的重要着力点。建行上海市分行与10个重点园区强强联手,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以百亿元资金为园区内各个经济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系统化、差别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同时,从多方面、多渠道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营造更佳融资环境。在签约仪式现场,建行分支机构与园区代表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

   辽宁年底前建成小微企业名录 实现精准扶持 

  2月,辽宁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培育“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创业创新。

  具体路径包括,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大力实施制造运维众包,加快推广知识内容众包,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众包;积极推广社会公共众扶,鼓励倡导企业分享众扶,大力支持公众互助众扶;积极开展实物众筹,稳步推进股权众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拓展创业创新融资。

  为此,辽宁省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意见中提出,我省将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放开众创各业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大力推广网上办税服务,积极推广电子发票应用。依托全省网上审批平台,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省级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加强人才培养。

  为了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扶持,实施意见提出,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成活率”和生存质量。

  针对小微企业,我省将主动适应采用“四众”模式的小微企业发展要求,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支持众创空间内创业企业及团队,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用于创业服务购置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以及举办各类创业活动等支出费用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缓解企业短期还贷压力。

  同时,实行适用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长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期限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河南省拟建三级大众创业导师队伍 

  为深入推动河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人社厅决定向全省公开征集、聘任一批志愿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支持的创业专家导师,组建“河南省大众创业专家导师团”,并在全省逐步建立省、省辖市(直管县)、县三级大众创业导师队伍。

  河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创业导师将主要从以下人员中遴选:大中型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具有创业经验和一定理论水平的创业者,精通某一行业发展状况的行业专家,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业服务机构从事企业管理或创业研究的专业人员,熟悉创业相关政策的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工作人员。除省级层面外,各地也要面向企业、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机构、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征集本地区大众创业导师,建立当地大众创业导师团。

  创业导师将主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参与重大创业服务活动、创业课题研究和创业项目评审,服务期限为两年,获聘者将比照享受科技创业导师的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