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今年9月以来 行骗投资担保公司批量被起诉
今年9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快捕、快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投资担保公司以及团伙、个人。
要案信息集中发布,《山西青年报》综合梳理,以案警醒。
【太原】
谢兴轩等7人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10月30日要案发布——
日前,依法对谢兴轩等7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尖草坪区法院提起公诉。
张某某等
迎泽区人民检察院要案集中发布——
10月16日,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张某某。
日前,依法决定对周某某等人、赵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向迎泽区法院提起公诉。
韩某等13人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10月10日要案发布——
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山西某有限公司及韩某等1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长治】
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要案集中发布如下。
万方
长治万方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栋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本院审查起诉,并于 2015年 8月 20日依法向长治市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鼎信
长治市鼎信投资有限公司法人张玉娥、出纳杨志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本院审查起诉,并于2015年9月28日依法向长治市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张玉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魏志明等
以下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魏志明,罗尊杰、刘矿军,韩乐乐,高钰发,张春林,王会波,任平森,李念青。
另——
9月25日,长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李保林、冯荣福提起公诉。
【大同】
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要案集中发布。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以下人员向大同市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张某某,提起公诉时间8月27日。
李某某,提起公诉时间7月27日。
胡某某,提起公诉时间7月23日。
【晋城】
秦小虎等
上月12日,高平市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2014年10月份以来,秦小虎等人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情况下,非法经营“地下黑彩”接受投注,投注金额共计66万余元。
依法对秦小虎等人提起公诉。
旭峰
上月12日,高平市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2013年11月13日,被告人杨治中等人在高平市注册成立高平市旭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情况下,以委托理财返还收益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68.4万元,近日被提起公诉。
高斌、朱瑞涛
上月9日,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2013年 7月至 2014年底,高斌、朱瑞涛在未经人行批准情况下,以许诺高息为诱饵,面向社会宣传,吸收86人存款共1537万元。
案件已审结,向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吴天雷等
上月9日,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天雷、李天亮、王军丽提起公诉。
日前,经晋城市城区法院判决——
吴天雷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李天亮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王军丽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邢建民等
10月14日,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2013年年初至 2014年9月期间,被告人邢建民、梁会斌、王智强在未经人行批准情况下,以许诺高息为诱饵,面向社会群众宣传,吸收551人存款4741万元。
案件已审结,向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朔州】
李雷宾等人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近日,依法对李雷宾、凌洪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朔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白玉莲等
10月26日、27日,应县人民检察院要案集中发布,对以下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提起公诉——
白玉莲,赵宝柱、赵振忠,马如、马占义,龚开,安阔。
对张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抗诉。该案现已发回重审,并被一审法院改判。
【运城】
候广峥等
经审查决定,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以下人员——
候广峥、樊跃跃,徐卫东、李小博、段军政、浮宗鸿(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峰
10月12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王峰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2年至2014年期间,王峰以工程、生意急需周转资金等原因为由,共集资诈骗15人,集资诈骗金额共计788万元。
夏征、马明
10月12日、20日,芮城县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夏征,芮城县恒骏商贸有限公司法人。
该公司,通过签订合同等手段公开向社会不特定人非法吸收存款700余万元。
本案已依法批捕。
该院受理的马明集资诈骗780万一案,经依法提起公诉,其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杨某某等人
11月20日,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杨某某、吴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审查起诉。
案件,正在办理中。
2014年 6月至 2015年1月期间,杨某某(永济市某学校法定代表人)以改善办学环境及学校基础设施为由,在永济市热电厂设立办事处,并雇佣吴某某,采取公开宣传,承诺高息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澹某某等11人
11月18日,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澹某某等11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审查起诉。
案件,正在办理中。
2012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澹某甲 (运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伙同澹某乙、柴某某等人,先后在永济市电机厂、热电厂等地设立五个办事处,雇佣数名工作人员,采取公开宣传、承诺高息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
【忻州】
担保公司
本月1日,五台县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日前,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王为民批准逮捕。
该案被告人以山西宏润华夏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做担保,向襄垣县诚信洗煤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在五台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6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汾】
聚生、友邦金联
上月30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依法对段红丽等十二人提起公诉》。
11月26日,依法审查并决定对山西聚生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山西友邦金联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段红丽等十二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尧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耿渊峥等35人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经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决定对耿渊峥等35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尧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金圣明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依法审查并决定对临汾市金圣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石淦及会计王丽琴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尧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万昌达
尧都区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依法审查并决定对临汾市万昌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亲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尧都区法院提起公诉。
倪军超等15人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
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倪军超、闫志勇等15人批捕。
批捕时间,今年7月5日。
7月21日,追捕同案犯罪嫌疑人6人。
杜桃桃、王书庆
洪洞县人民检察院要案发布,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以下二人——
杜桃桃。批捕时间,9月15日。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王书庆。批捕时间,6月19日。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吕梁】
11月13日,孝义市人民检察院要案集中发布如下——
融汇达
依法对融汇达投资有限公司孝义分公司经理任姣姣、业务员卢宪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
批捕时间,10月30日。
依法对融汇达投资有限公司孝义分公司业务主管马文文、刘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批捕时间,8月6日。
申利、中天购物
孝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以下人员——
山西申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天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梁键、山西申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员工张伟。
批捕时间,7月2日。
隆胜
依法对山西隆胜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启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
批捕时间,6月11日。
申利
依法对山西申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孝义市申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苏云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
批捕时间,2月5日。
鑫瑞泰
依法对鑫瑞泰投资担保公司董事长弓宵鹏、员工赵孝荣、任润清、杜孝民等5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批捕时间,8月12日。
王凤连等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11月11日要案发布——
11月3日至4日,吕梁市中院庭审柳林县王凤连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事实摆在眼前,《山西青年报》呼吁:天上,不会掉馅饼!陷阱,就在您身边!理性面对不切实际的承诺!远离非法集资!当心存款被吸!非法投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