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任免!涉法院15人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26日,运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经表决:
决定任命:
史永胜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25日至26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实施;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太原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太原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人事任免名单。
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名单——免去:
庞娟的太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师旭东为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姚晓蓉的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昆的太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顺军、张康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文皓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郭立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彦清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书恩的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爱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樊永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郝剑峰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高锋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爱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
杜国年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的职务;
樊永生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
郭俊秀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
郝剑峰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的职务;
吕建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职务;
聂海军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的职务;
王雁玲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职务;
张高锋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的职务;
赵飞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
编辑:任路
来源:运城中院、山西头条、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