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
12.06.2014 22:55
本文来源: 教育局
一、学籍的取得:
参加当年太原市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达到市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方可取得高中学籍。
二、学籍管理
高中阶段的学籍由太原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统一管理,一般不留级;学生因病不能就读需保留学籍,需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学校加注意见并报市基教处审核后方可办理。
三、毕业:
学生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地理、历史、信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考试,成绩合格,同时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察结业,体育合格,方可取得毕业证书,若通考成绩有一门不及格,发结业证书。
四、高中阶段实行严格的三限政策
即“限分数”学校招收的学生不能低于市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限人数”指班容量最大不能超过56人
“限钱数”指学校招收的择校费最多不能超过三万元(每学期5000元)
本文来源: 教育局
12.06.2014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