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万柏林警方捣毁同性卖淫会所

17.04.2017  17:18

本报讯(记者张晋峰通讯员王佳强)陕西来并人员张某请人在网上注册所谓的“男风同志会所”网站后,雇用8名男子向同性卖淫。近日,万柏林警方铲除了这一团伙,并通报了案件情况。

今年2月份,公安万柏林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民警在工作发现,有人在组织男性向同性卖淫,并公然利用网络发布招嫖信息。民警很快查明,这是一个组织较为严密,隐蔽性极强的违法犯罪团伙,该团伙在网上注册了“男风同志会所”网站,发布男性卖淫人员照片、服务项目及价格,并留有手机、微信和 QQ 等联系方式,采取网上联络、网下见面的方式卖淫。

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万柏林警方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掌握了这一团伙的主要涉案人员和违法犯罪事实,并锁定了团伙落脚点。随后,民警将团伙组织者张某及其手下刘某等8名卖淫男子,以及两名正在进行嫖娼活动的违法人员抓获。经审查,去年10月底,39岁的陕西来并男子张某,请人注册了“男风同志会所”网站,然后开始雇佣刘某等8人向同性卖淫。

张某称刘某8人为“少爷”,在网上发布照片并统一编号。有“客户”联系时,只需报出编号、谈好项目和价格,张某便会安排“少爷”前往卖淫,每次嫖资400元至800元不等,张某与“少爷”四六分成。期间,张某将自己的住房翻新,作为“会所”的窝点,并租用了一套楼房供团伙成员居住。自2016年11月以来,张某组织团伙成员在会所窝点和多个宾馆卖淫。经检测鉴定,该团伙成员中有两名艾滋病患者、3名性病患者、两名吸毒人员。

目前,张某因涉嫌组织卖淫、刘某因涉嫌传播性病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余9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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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注:此文刊登于2017年4月7日《太原晚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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