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集团通报上半年“加强资金管控十条措施”指标完成情况

10.09.2015  10:00

晋能集团通报上半年“加强资金管控十条措施”指标完成情况

依据晋能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的十条措施》和《2015年度资金管控绩效考核方案》文件规定和要求,9月2日,集团公司对各单位2015年上半年资金清收完成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集团公司资金清收考核涉及的40家基层单位中,完成上半年考核目标、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上的共有10家,分别是晋能电力集团、太原公司、晋中公司、长治公司、晋昌源公司、愉园大酒店、港口公司、海南万全公司、锦华后勤公司和房地产公司。

对在资金管控工作中负有清收、监督、管理、督导等责任的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门、非法人板块公司,考评办根据涉及的项目内容,一并进行了考核打分,其中完成较好的部门有财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晋煤物流总公司和铁路销售总公司。

就下半年工作,集团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规定扎实推进落实和考核工作,严格奖罚兑现;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独立法人经营意识,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在抓好“十条措施”、盘活资金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与相关银行的协调合作,保续贷、争增量,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续贷和新增贷款任务的完成;三是要对各单位的资金清收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确保企业真正清回流动资金,有效缓解现金流紧张的局面,保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四是要在做好现有资金清收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贸易资金的风险控制,企业新增业务要严防新欠发生;五是要继续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费用管理相关制度,原则上不得发生跨期费用。

来源:晋能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