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财政扶持光伏发电应用推动绿色发展

03.12.2015  09:04

为鼓励新兴产业发展,近日,晋城市出台《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试行办法》,主要对全市农村(乡镇以下)地区新建的,且购置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占建设投资80%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助,即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全市范围确定的100个“光伏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市级财政还将补贴0.2元/千瓦时发电电价补贴。对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25日已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新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建设装机容量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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