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出新政缓解残疾人生活困难
记者5日从晋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缓解晋城市残疾人生活和照护困难,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市残联联合下发文件,晋城市今年将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分别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晋城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乡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晋城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此前,各县(市、区)已实施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且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范围和标准执行。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城乡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且这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系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而推出,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两项补贴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50%,市财政负担20%,县(市、区)财政负担30%(陵川县由市财政负担)。同时,补贴资金将按照社会化发放的方式,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
市民政局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补贴范围和要求,严格按照残疾人评定标准评估鉴定、审核发证,加强审核,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列入补贴范围,严禁弄虚作假。同时,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补贴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察,对违规者严肃追责。(陈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