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召开打黑除恶新闻发布会通报战果

27.12.2014  11:09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常健 王冠霖) 12月25日上午,晋城市公安局召开打黑除恶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晋城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多月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初步形成了打黑除恶斗争的高压态势:截至12月24日,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破获各类案件30起。省厅督捕的14名涉黑涉恶逃犯目前已经抓获9名,剩余5名正在紧张抓捕中。

    晋城市公安机关自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组建了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向社会公布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和电话,建立了打黑除恶奖励机制,公检法司印发了联合通告,截至12月24日,晋城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56条,其中电话举报14条,来信举报17条,来人举报18条,网络举报7条。经甄别,市局转办16条,直办1条。接到省打黑办举报线索1条,已经上报核查报告。

    晋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晋城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有黑必打,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斗争方针,通过继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不断深入排查新的黑恶线索、坚决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紧密加大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等四个方面将打黑除恶作为常态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新闻发布公上,晋城市公安局还通报了五起典型案件:

     1、高平市局打掉了以河南籍人员赵某某为首的强揽工程、非法拘禁他人、干扰基层换届选举、垄断煤矿销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2013年8月18日,在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晋城市公安局指导协调下,高平市公安局经过两个多月缜密侦查,一举抓获以赵某某为首要分子,悦某某、郭某某、丹某某等为骨干成员,涉案成员达18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2013年9月25日,经高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赵某某团伙成员被依法执行逮捕。7月24日,高平市人民法院对赵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做出一审判决,主犯赵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2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赵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树立强势地位,通过安排挣钱门路、摆平事端、发放工资、奖金、购买住房等方法,拉拢纠集悦某某、郭某某、丹某某等有前科、劣迹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滋扰、威胁、暴力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在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步形成了以赵某某为组织领导者,悦某某、郭某某、丹某某为骨干成员,许某某等11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员上、下级隶属关系明确,骨干成员较为固定,职责分明,对外以“公司”名义相称,对内称呼地位最高的为“”。赵某某为了控制、约束该组织成员,制定了一系列组织纪律,如:组织成员不准自己对外发放高利贷,必须服从命令;成员不准赌博、酗酒、吸毒,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主要成员吃住公司,外出汇报,随叫随到,有事请假等。该组织通过非法发放高利贷、插手经济纠纷、垄断煤矿销售等方式积累了巨额资金,并用以支撑该组织非法活动。主要表现为给组织成员每人每月发放1000—1500元不等的工资,发放奖金,安排日常开销,配备索要债务的车辆;支付组织成员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受伤的医疗费用;为组织成员外出“跑路”逃避打击提供费用。

    经侦查查明:2004年至2013年8月,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发放高利贷资金累计达3400余万元,收取非法孳息10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高平市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时该组织为扩充其经济实力,采取垄断煤矿销售、插手经济纠纷、摆平民间争端、干扰基层换届选举、强揽工程建设等手段,非法敛财,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团伙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造成2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4人轻伤,5人被非法拘禁,严重扰乱了高平市社会治安秩序,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2、城区分局打掉以刑某某为首的开设赌场、聚众斗殴、诈骗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0人,破获案件5起。

    2013年8月6日,泽州县医院停车场内一辆黑色现代圣达菲越野车被人砸毁,直接损失达6万余元。由于案发现场紧靠繁华的新市街,案发后围观群众较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城区分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对此案开展了侦破工作,并顺线抓获了10人,铲除了该恶势力团伙。

    经查:犯罪嫌疑人邢某某以注册晋城市博睿智达科贸有限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做生意需流动资金为由,先后诈骗受害人赵某现金339万元,用于自己挥霍、开设赌场等;2013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邢某某等人先后在城区中后河社区等地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在追要赌债时因产生纠纷,邢某某纠集十余人持钢管、斧头等聚众斗殴,将2人捅伤,将高某的车砸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刑某某有期徒刑3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9名团伙成员均被判处三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3、高平市局打掉了焦某、吴某、吴某某等人强迫中学生卖淫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强迫卖淫案件25起,涉及受害人10人。

    2013年以来,高平市局在侦查工作中发现,该市三所初中有多名女学生被强迫到市内多个宾馆等地进行卖淫,并从中非法获利。获此线索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秘密开展侦查,专案组通过秘密接触受害人、调取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逐步摸清该强迫学生卖淫的犯罪团伙的活动轨迹和落脚地点。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焦某等三名女性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查:2013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焦某、吴某、吴某某分别或交叉结伙,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强迫高平市三所初中的多名中学生进行卖淫,其中焦某、吴某强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从中非法获利。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以强迫卖淫罪作出判决:判处焦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吴某、吴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

     4、阳城县局打掉了以卫某某、张某某、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破获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赌博、窝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刑事案件45起。

    2013年10月,李某某在阳城县广场附近行凶杀人,造成被害人尉某某、卫某某受伤。阳城县局在侦办此案件时,发现该案系李某某被两名被害人暴力讨要赌债所引发,遂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本着除恶务尽的原则深挖细查。专案组围绕卫某某、尉某某等主要涉案成员的社会关系、交往人群、活动轨迹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摸排、调查、取证和研判,掌握了该恶势力团伙的组织结构、基本情况和实施犯罪的确凿证据,抓获了团伙成员20人,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经查:2009年以来,为谋取不法利益,犯罪嫌疑人卫某某、张某某、陈某某等人积极参与网络赌博,并充当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介绍参赌人员或发展下级代理人员接受他人投注,并在阳城县城各地组织他人聚众赌博,为参赌人员发放“高利贷”。同时,为索要赌债和发放的“高利贷”,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尉某某、蔡某某、侯某某等人为其充当“打手”,并多次指使、带领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12月22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4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团伙成员均被判处三年以下不等徒刑。

     5、沁水县局打掉以陈某某、李某某、豆某某为首的开设赌场、容留吸毒的涉恶犯罪团伙,共抓获成员11名,破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拘禁案件5起,查获赌资10万元、咖啡因100克、冰毒17克,缴获斧头、棍棒等犯罪工具。

    今年9月份,沁水县局民警在“大走访”活动中了解到端氏镇有人租用楼房进行聚众赌博。获得这一线索后,沁水县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案攻坚,通过深入细致地摸排、调查、取证和研判,充分掌握了犯罪证据,于9月25日晚抓获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6人、参赌人员19人,查获赌资4万余元,咖啡因28余克,冰毒17克,以及大量赌博用扑克、骰子和斧头、棍棒等工具。

    经查,陈某某、李某某、豆某某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在赌场放高利贷,为了吸引赌徒,该集团在赌场提供各类毒品供参赌人员吸食,还采取非法拘禁、恐吓、殴打等手段暴力逼债。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