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积金新政帮更多人圆住房梦
连日来,在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大厅里排队办事的市民络绎不绝,比往常多了数倍不止。刚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刘莉莉,显然是人群中最兴奋的一个:“以为不能申请贷款了,没想到‘新政策’及时出台,顺利贷上了款,年底就能住上新房了!”
刘莉莉是陵川县崇文镇人,大学毕业后在沈阳工作,公积金也在当地缴存。年初,刘莉莉和丈夫决定在晋城买房结婚,却因不在本地缴存公积金而无法办理贷款业务,让经济本不宽裕的刘莉莉很是为难。而让刘莉莉的“住房梦”柳暗花明的“新政策”,正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初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意见》和《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我市开始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可向缴存地或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这样,刘莉莉得以顺利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该项意见从简化手续、放宽条件、提高额度入手,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了单职工贷款额度、推出了异地办理贷款服务,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
这两个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在2015年内,凡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缴存职工持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单位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单职工贷款额度,夫妻双方仅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与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致;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等。
新政策实施两个月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631户,金额共计14995.9万元,同比增加144.75%;支取公积金4411笔,金额共计20100.43万元,同比增加396.12%。很多像刘莉莉一样的人,圆了住房梦。
来自 江西 的陈海政夫妇目前在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上班。来晋城务工两年,虽有些积蓄,但买房还是很吃力。“我们来这上班后,住在工厂宿舍里,一直属于分居。今年,我们准备提取公积金去外面租房住。没曾想,繁琐的办理手续和种类繁多的证明成了拦路虎。”
新政策的出台让陈海政的住房梦有了转机。按照新规定,缴存职工持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单位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让陈海政“一朝得圆住房梦”。对此,陈海政充满感激之情:“虽是租的房子,但我们夫妻俩终于能住到一起了。相信借助公积金贷款,我们拥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房子,也不会太远。”
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崔娟莉告诉记者,该公司员工多来自我市农村地区或外地,住房需求较大。但他们在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中,因手续办理繁琐、找不上合适的担保人等原因,往往享受不到公积金的便利和实惠。新政策出台后,手续办理大大简化、贷款则可以找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大大方便了缴存职工。“目前,公司通过住房公积金而买上房或租上房的员工达两千人左右。随着新政策深入实施,会有更多的员工能从中受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新政策的出台,为的是最大限度地方便缴存职工购房,帮助更多人圆住房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