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中院院长就该院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15.07.2014  18:35

 

本网7月15日讯(记者侯成丽 通讯员郑金坤)7月10日,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杜培德强调,把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一个新的开端、新的起点,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杜院长强调了四点。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市中院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指导实践,增强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高度自觉性,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二是要突出抓好整改落实。班子和领导要带头整改。要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列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对当前能够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在工作中逐步改进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主体,定期整改;对因客观原因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不等不靠,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以整改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促进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树立晋城法院良好形象。三是要坚决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发现的各类问题,抓好现有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对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分析梳理,行之有效的继续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及时修订完善,存在的制度漏洞抓紧补上,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实现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四是要注重统筹兼顾,确保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全市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使党员干警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精神状态上有新提升,司法为民上有新作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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