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职称办关于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全省实验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的安排意见
各高等学校人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66号)和《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现对2014年全省高等学校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全省实验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1.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高校根据教育部批准授权的评审学科,自行组织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学术答辩,相关人员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参加本校组织的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学术答辩。各高校在组织答辩中,应严格执行省人社厅规定的优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的比例要求。答辩评委外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2.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授、副教授和全省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含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的八所高校没有评审权学科、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教授、副教授评审人员),答辩与评审一并进行,答辩时间初定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确定后由学校通知本人。
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二、参加答辩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答辩书一份(从省教育厅网<下载专区>下载,A4)。申报答辩的学科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和拟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
2.任现职期间、近5年来的学术技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2千字,用A4纸打印2份)。学术技术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答辩论文要求。从送审通过专家鉴定并合格的论文代表作中指定两篇作为答辩论文,填写到答辩书的相关栏目中,同时将论文各复印2份。参加上年度答辩未通过者,再次答辩时须提交新发表的论文,否则不予接收申报答辩。
三、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30—50分钟。前5-10分钟简要介绍本人近5年学术研究成果,包括本人学术研究进展情况及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所处的位置,解决了哪些理论实践课题,对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本人答辩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学术创新点、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中间时间回答提问,后10—20分钟点评、辩论。
四、答辩形式
1.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允许参加答辩人员及其他人员旁听。答辩者回答问题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点评。
2.答辩以问答为主,可多次随机提问,通过答辩考察了解答辩论文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答辩者的教学科研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观点,答辩人和答辩评委可将各自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呈高评会裁定。
3.为了维护答辩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答辩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可向省教育厅职称办举报。
五、命题
评委本着便于直接交流,又利于考察答辩者学术水平、能力的原则进行命题。答辩题目应涵盖专业知识和考察创新能力等内容。评委根据答辩者提交的论文和总结,在此范围拟出3道答辩题,答辩者从中选择2道题回答。
六、评分标准
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论文、科研学术水平评价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50%。答辩总成绩分为三档:优(85分以上)、合格(60-84分)、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答辩实行末尾淘汰。为了体现公平,按学校类别和晋升职务分类排队。
1.学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本科高校,第二类为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
2.申报职务分为三类: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高讲过渡副教授。
评委根据答辩人的水平赋分后,再根据本人所在学校类别和申报类型按优秀、合格、差(不合格)3:6:1的比例进行排队、确定名次。按得分高低,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结果使用办法
答辩结果提交高评会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之一。
1.答辩成绩刚达到合格线,且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较差者,在评审时学科组一般不向评委会推荐。
2.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
八、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个别学科晋升人员需使用投影PPT演示本人学术研究成果的,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准备)。
2.答辩开始,答辩人首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学校、院(系),本人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外语专业用外语答辩。
3.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不到者按弃权处理。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
4.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5.不能到评委成员休息处找人,影响评委的工作和休息。
6.凡有违反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取消其答辩资格。
山西省教育厅职称办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