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企,须超越“优势”跻身“强势”
山西醋业似乎进入了多事之秋。在经历了“勾兑门”事件之后,广东《消费者报道》一条“山西醋业五大品牌未达新标准”的报道,又一次让山西醋成为了热议的焦点,山西醋企也又一次打响了品牌保卫战。
酿醋可以说是山西人祖传的手艺,山西老陈醋也早已跻身我国“四大名醋”,山西还是我国最大的食醋生产和消费省份。另外,山西对醋文化的挖掘和对醋本身营养成分的开发,在全国都是最好的。比如“东湖”被文化部授予“非物质文化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被国家评为4A级旅游景点,每年有30多万国内外游客前来旅游参观……
无需置疑,在酿醋这个行业,山西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可是,这就很让山西人想不通,为什么我们这么有优势的一个行业,却一再遭遇“任性”的质疑?这次竟然采用新标准评价旧产品的方式进行质疑,这种“任性”的底气从何而来?
在此次事件中,有山西醋企这样反思:“第一,在老陈醋新旧标准执行过渡期,醋企对各项标准的推广、宣传有所欠缺,导致一些报道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第二,在新形势下尤其是互联网时代,我们的企业应随时调整,不能只是埋头苦干,不光要生产出符合标准的独特的山西老陈醋及相关产品,还要注重企业品牌及产业的形象宣传。该事件的背后和实质其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商业竞争过程中,当企业品牌发展遇到危机时,应如何有效应对,给企业上一个防火、防盗墙,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课题。第三,与南方企业经营发展相比,山西醋企表现出分散经营的现状,缺乏抱团取暖意识,我们醋企也应该联合起来抱团取暖,我们以后更应该思考今后醋企合作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一家企业的发展。”
这是一个客观、深刻的自省,可谓一语中的。其实简单地说,之所以被一再“任性”地质疑,就是因为我们的企业在这个行业还不够强势,无论从推广、宣传方面还是其他方面。试想一下,但凡被点名的这五家企业之中有一家是上市企业,那些质疑还敢如此“任性”、如此业余吗?
优势有余而强势不足,这不仅仅是山西醋业的尴尬,山西的酒业、煤业等,但凡优势突出的行业,可以说无不存在这样的瓶颈。实践证明,在市场竞争中,企业若达不到强势的位置,若不能引领市场的发展,若不能对市场结构的调整进行深度参与,其优势越明显就越容易成为强势者觊觎、蚕食的对象,这是市场“丛林法则”的必然表现。那么,山西的企业如何将先天的优势转化成发展中的强势呢?短时期之内,除了合作、重组,没有更好更快的路可走。在此,我们也期望,在危机之中,山西优势企业的合作能有所突破。(雷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