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高标准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1月18日,记者从晋中市司法部门了解到,2014年,晋中市、县、乡三级政府高标准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政府职能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达到36家;市、县两级政府通过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邀请法律顾问团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40余次,办理涉法事务80余件 。
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是建设法治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晋中建设,今年,晋中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后,晋中市司法局立即组织实施,7名首批公职律师与19家市政府职能部门结成对子,40名社会律师与市重点工程项目结成对子,为项目实施提供法律服务。各县(区市)司法局主动作为,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推动乡(镇)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据晋中市司法局局长张冬明介绍,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不仅具有很深厚的法律功底,还必须具有经济社会领域的专业知识,在履职过程中,他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政府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在决策前开展充分扎实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决策风险。
晋中市重点工程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晋华街片区改造项目,涉及近5000户居民及部分单位的房屋征收。为保证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增强可操作性,在市政府房屋征收办的主持下,政府律师顾问全程参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拟定工作原则和具体程序守则,避免了征收过程中因程序违法导致的法律风险。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了晋中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自觉性。山西正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娅红告诉记者,自己的法律顾问团队接受政府法制办的委托,参与起草、研究讨论了《晋中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晋中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关系民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政府的一些重要行政行为,在事前论证与部署过程中,提出建议意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操作性以及风险防范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续宏 郝青 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