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以及重要案件信息等可公开查询
9月30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晋中正式上线运行,公众只要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http://60 .206 .40 .90),打开晋中页面,便可查看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已上线的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以及重要案件信息等三大类案件信息。即将开通的晋中检察网等官方门户网站也将链接这一系统,同步公开相关案件信息。此举标志着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又迈出重要一步。
特定群众可查询三类案件程序性信息。检察机关可依案件当事人等特定人员申请提供三类程序性信息,分别是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案件、一审公诉案件、二审上诉案件、二审抗诉案件等刑事案件;刑事申诉审查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及民事行政赔偿监督案件、行政赔偿监督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不同类型案件查询人员有所不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对每类案件查询人员也有不同要求,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五类人可以查询;对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查询;对于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可以查询;刑事申诉案件只有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以查询。
重要案件信息、四类法律文书社会公众均可查看。根据规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以及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基本信息及案件所处阶段。法律文书的公开,主要有四类,分别是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高检院确定的应当在该系统发布的其他法律文书。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在网上进行事务预约申请。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对阅卷、会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提供证据材料、自行收集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以及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等事务进行预约申请,检察机关届时将依据申请内容及时安排具体时间。 (任健慧 谢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