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晋中市1359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2月13日,记者从晋中市纪委第三届第五次全会上获悉,2014年,晋中市有135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4年,晋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31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855件,立查案件146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39件,乡科级干部案件292件),结案13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59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277人,移送司机机关69人,挽回经济损失5767.62万元。同时,中央巡视组、省纪委转交办理的144件涉纪信访案件和“两要”案件,晋中市目前已查结1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3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挽回经济损失666.87万元;其余4件中立案调查3件、1件移送审理。
2014年,晋中市市级自办案件实现了较大突破,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正在形成。这其中的重大典型案件包括:和顺县原副县长刘秀中、寿阳县原副县长潘晓林违纪违法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旭峰违纪违法案;晋中学院原副院长郭贤成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晋中市人大原法工委主任、原晋中市农委主任赵承彪,晋中市经信委原主任张中强,晋中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反贪局政委、检察委员会委员赵汝茂,晋中市荣军休养院原院长陈兆卫,晋中市人大原人事工委主任、原晋中市民政局局长阴崇明等案。
同时,晋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去年,晋中市对受理的391件(次)行政效能投诉全部办结,为群众挽回经济补偿、赔偿及合法经济利益2000余万元;晋中市、县纪委共受理农村“两委”换届中涉嫌贿选等群众举报1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取消参选资格22人。办理群众举报的政风行风问题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罚没和清退违纪资金79120.5元;通过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收缴违纪资金490.86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在对榆社县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检查中,发现截留、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目前已经对25名责任人进行立案。(记者王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