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公告

03.08.2015  10:46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改善市城区市容市貌,根据第61、62 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决定加强市城区便民市场建设,对流动商贩、摊点实施分区域规范管理,并对5条街道开展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城区设置20个便民市场

(一)市城区现有晋华市场、大东关东瑞市场、旧汇隆市场等16个固定便民市场。

(二)新增聂村、志村、王湖、榆次老城东门4个便民市场。

二、对流动商贩、摊点实行分区域管理

(一)设立严禁区域:

市城区顺城街等9条严管街、东湖井路等10条单行线两侧及市政府、高校新校区等重点区域严禁设置便民市场、摆摊设点。

(二)设立严管区域:

对玉湖路市场、文龙路等29条马路市场和部分路段两侧区域摆摊设点进行严格管理规范。

(三)设立限制区域:

柳北西路等5处为早、夜市区,玉湖公园南门等3处为夜市集中区。早市要求早8:00前停止经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顺延1小时);夜市时间夏季19:00-23:30,其他季节为18:30-22:30。

(四)开设跳蚤市场:

文苑街玉湖公园南门旁、晋商公园(二期)假山处等6处设置为跳蚤市场,主要经营百货、小商品。经营时间为双休日、节假日的全天。

(五)无烟烧烤市场建设试点:

(1)通过招商形式,将晋中军分区便民市场改造为无烟烧烤市场。

(2)设置1条无烟烧烤街,进行无烟烧烤改造。

三、开展街道综合整治

2015年8月1日至9月15日对市城区中都路、安宁街、思凤街、顺城街、汇通南路5条街道进行综合整治。沿街相关单位、商铺、住宅小区及广大居民要按相关要求拆违、拆旧、拆破,规范广告招牌,美化亮化周边环境,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望沿街相关单位、商铺、住宅小区及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和支持街道综合整治工作;请广大流动商贩、摊点于8月1日起就近入市经营。对于擅自在严禁区域内经营或在严管区、限制区域、跳蚤市场等区域内不按照管理规定经营的商贩,城市管理等部门将依法取缔。

五、对于阻挠妨碍分类划片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便民市场分布,流动商贩、摊点分区域管理具体内容和市城区5条街道综合整治方案详见晋中市政府官方网站(网址:www.sxjz.gov.cn)或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新浪官方微博。

特此公告

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