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破获“9. 23”特大制售假食盐案

07.08.2015  20:38
 

人民网晋中8月7日电(王建) 7日上午,从晋中市召开的“9.23”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新闻发布会获悉,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晋中市公安局成功破获“9.23”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件。

“9. 23” 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件侦办情况

2014年3月初,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在开展全市食盐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中,在榆次、太谷、寿阳等地食盐市场上查获相当数量的假冒400克小包装食盐,且假冒小包装食盐有蔓延之势。通过初步调查分析,认为在榆次区可能有较大的生产假冒小包装食盐窝点。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专项案件调查。在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和证据后,及时向省盐务管理局和晋中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作了专题汇报,在省盐务局、晋中市食安委及晋中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晋中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与盐务管理部门密切协作,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依法对案件展开侦查。在案件侦查阶段,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采用等方面给予了及时有效的指导,保证了案件的顺利侦办。2014年9月23日,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和特勤人员提供的信息,晋中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全体民警与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相互配合,在榆次区小东关跑马场附近,成功捣毁了郗某某父子制售假冒小包装食盐的工厂,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名,现场查获从湖北应城购进的桂花牌工业盐39.8吨,并扣押味精专用盐2吨、400克深井海藻碘盐278袋、400克海藻碘精盐150袋,以及生产小包装食盐的设备、原料、包装等若干。 经查,2014年6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郗某某父子雇佣郭某在榆次区小东关跑马场附近租住的厂房内,多次以从湖北应城等地购买的“长舟”和“桂花”牌工业精盐179 吨为原料生产、加工,制成假冒小包装食盐,分别以山西省盐业公司深井海藻碘盐、海藻碘精盐两种品牌进行销售,并销售给作为下线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堂、褚某牛等人,货值达79万余元。经相关部门鉴定,涉案假冒小包装食盐的碘含量均不合格。同时,查获河北籍李某军、魏某涛、李某敏、文水籍康某根等为犯罪嫌疑人郗某明制作假冒小包装食盐的包装袋、外包装纸箱等。同时,查明郗某某从2011年就开始从事假冒食盐的销售,涉及盐产品达700余吨。现该案件已移送至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涉案人员郭某已另案被榆次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打击战果“9.23”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件案情复杂、跨度范围大涉及山西、河北、河南、湖北、天津等四省一市20个市县;涉案人员众多,现已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1名。

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局长张建春

共查扣:

(一)车辆:载货39.8吨工业盐的河南牌照车辆1辆 、五菱微型面包车1辆;

(二)分装好的成最400克深井海藻碘盐278袋、400 克海藻碘精盐150袋、50公斤包装的精制工业盐498.6公斤、味精专用盐2000公斤、畜牧用盐25公斤;

(三)包装:400克深井海藻碘盐小包装卷材10.5卷、生产使用完毕后剩余卷材纸芯44个、20公斤深井海藻碘盐包装箱515个、20公斤深井海藻碘盐包装袋3662条、20公斤海藻碘精制盐包装袋8066条、20公斤海水自然晶盐包装袋144条、剩余空50公斤精制工业盐编织袋1900条;

(四)设备及原料:碘剂10公斤,封口机2台、纸箱

打包机1个、纸箱封口胶带96卷、调、稳压器各1台、木制运盐托盘52个,一食盐自动包装机1台、提升机一台、液压机械式叉车1台等。

晋中市公安局在晋中市盐务管理分局的密切配合下,全力侦破此案,共侦察核实各类线索400余条,行程2万余公里,移送起诉11名犯罪嫌疑人。“9.23”案件案是山西建国以来涉盐数量最多(涉案盐产品达700余吨)、加工机械设备最先进、假冒品种最多的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件,是盐政执法与司法机关有效衔接和有力配合的典范案例,现已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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