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开展农机行政审批下放对接工作

27.05.2015  11:55

      近日,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市政发[2015]29号)精神,晋中市农机局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这两个审批权限的下放对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 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观念,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对接工作; 二是 确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县级农机局实施审批权; 三是 要求各县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印章的刻制和备案; 四是 严格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行使农机审批权和办理农机监理业务; 五是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