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中院处理一案双方送锦旗
本网讯(记者 陈伟 通讯员 张晓军)近日,一件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先后为山西省晋中中院送来锦旗,被上诉人六户居民送来锦旗:“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顺民意”;上诉人开发商送来锦旗写有:“精心组织调解,化解社会矛盾”。表达了对人民法院的感激之情。
市中院民四庭审理的一起开发商与六户居民相邻关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一审判决后,开发商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只是在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基础上进行的判决,但没有考虑到该居民的住房存在陈旧性裂缝,属于多因一果,要求按照责任分担,对赔偿款予以核减。六户居民虽然没有上诉,但对一审判决并不满意,认为赔偿款很少,情绪激动,有闹访倾向,多次表示要到市委或省院上访,并采用各种手段干扰开发商工程进展。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六户居民的旧房子客观上存在陈旧性裂缝,严格地讲,开发商的上诉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应当予以酌情核减赔偿款。但是,如果简单下判,减少赔偿款数额,必然导致本来对一审判决就很不满意的六户居民更加不满意,导致上访,且开发商的后期收尾工程很难开展,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市中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结合法院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院、庭领导亲自指导审理全过程,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院长明确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定要把案件办好。分管领导多次参加庭审活动和调解工作,经过多次现场勘验,合议庭成员共同商讨调解思路和对策,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虽然案件处理过程一波三折,但在不懈的努力下,几经调解协商和回访调查,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小区围墙垒砌后,六户要求发放款,法院干警及时查看现场,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到场在银行现场办公,将各户的补偿款及时发放。本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
这两面锦旗中短短的两句话,包含了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理解和称赞,包含了法院领导、干警所有的付出和办案的艰辛,体现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髓,也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司法为民的工作热情。
责任编辑: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