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要求各地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和区域

04.02.2015  10:40

      京华时报讯春节期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应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予以公布。

  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特别是使PM2.5浓度显著增加。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环保部提出,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并加强执法检查和巡视,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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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橙色预警须全市禁放

  根据现行的《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启动重污染橙色(二级)以上预警时,其强制性减排措施中就明确规定,要“在现有‘禁烧’、‘禁放’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此外,今年春节期间,各区县对禁放区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增加。市烟花办负责人称,往年,在一些可燃放的地区,因可燃物多,曾发生火情。因此,根据近几年春节期间发生的火情及环境污染区域的测定,2015年春节期间,各区县将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禁放区域。该负责人称,增加的禁放区域会在春节期间由当地政府张贴禁放标识,进行宣传和告知。